首都招生信息网  教育信息北京民办高校评估,六大亮点全国首创
文:首都招生信息网   发表时间:2007-6-9 16:44:16
民办高等教育同公办高等教育一样,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客观、真实的评价民办高校办学状况,把握民办高校总体水平和质量,是促进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必不可少的重要举措,也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为引导北京市民办高校健康发展、规范办学,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在北京市教委及相关委办局的领导下,北京民办教育协会具体组织实施了2006/2007年度北京市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办学状况评估工作。此次评估历时一年,先后对北京地区81所民办高校进行了评估,具有覆盖面广、考察内容全、重点突出等特点。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评估在六个方面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和尝试,开创了全国民办高校评估的先河,对我国其他省市民办高校的评估提供了宝贵的借鉴经验,具有深远而广泛的影响。 亮点之一:首次引入行业协会组织评估 1990年10月,国家教委颁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暂行规定》,标志着我国高等教育评估工作开始走向规范化。但是,我国高等教育评估大多由政府管理部门通过行政手段直接组织实施,且政府在评估过程中具有绝对的权威性,中介机构组织的民办高等教育评估难以得到认可。而此次民办高校办学状况评估中,受北京市教委委托,北京民办教育协会积极发挥自身信息优势、组织优势和人才优势,承担了81所民办高校评估的具体组织工作,得到了评估领导小组的高度认可。这是继北京市教委2001年组织民办高校教育教学评估后的新尝试,是政府在职能转变方面的新探索。北京民办教育协会作为北京民办学校的行业社会团体,在组织过程中充分发挥代表、沟通、协调、监督、服务等职能,真实地向政府、社会反映各民办高校的办学情况,为更好的进行行业监督,制定和实施行业规范、行业标准,开展民办学校之间的竞合,构建政府依法管理,民办高校依法办学,行会引导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民办高校管理格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亮点之二:制订了有针对性地、完整的民办高等教育机构评估方案 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时间不长,对民办高校的管理一直处于摸索状态,开展民办高校评估的经验极为缺乏,也没有适合民办高校自身特点的评估目的、原则、标准和体系。以往民办高校的评估一直沿用公办学校特别是公办高职高专学校相类同的评估目的、原则、标准和体系,没有考虑到民办高校的发展特点和民办高等教育在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的定位、地位与作用。评估体系及方案亟待进一步研究。 为切实发挥政府监督管理职能,立足于民办高校实际情况,通过评估引导民办高校规范发展,建立民办高校预警机制,北京市教委专门组织经验丰富的专家制订了适合民办高校办学特点的评估方案,先后确定了机构及运行、诚信办学、资产和财务、办学条件、教学状况共5个一级指标,22个二级指标,51个核查标准,167个观测点的评估指标体系,并确立了重点指标。在阶段性评估总结后,又适时完善评估指标体系结构,确立了8个一级指标,21个二级指标,129个观测点的体系,突出了办学资质、办学责权、党团组织与思想政治工作、安全稳定以及卫生安全等考察内容。至此,北京市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了指导思想和目标明确、针对性强、重点突出、确立标准、指标量化的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办学状况评估指标体系。 亮点之三:整合公安、卫生、财政、社团办等行政管理部门和会计行会组织等各方力量联合开展评估工作 民办高校的监管和发展涉及到教育、财政、卫生、公安等多个管理部门,为避免因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不畅造成政出多门的现象,在评估过程中,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北京市教委教委、北京民办教育协会联合了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六部门以及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协商配备教育、管理、财务、安全、卫生、德育党建等多方面专家一起进校,对学校的办学资质、财务管理、诚信、安全和卫生等情况进行实地评估考察,督促民办高校举办让家长放心、学生满意的学校。这有利于相关的政府管理部门对民办高校的审批、管理和指导,对民办高校办学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了解,为建立密切的联席协作机制,协调解决民办高校的规范与发展奠定了信息基础。 亮点之四:进行跟踪、复查,建立长效机制 通过办学状况评估引导学校规范发展和建立安全预警机制是此次评估的重要目的,评估不仅要依据民办高校的实际状况得出结论,更要从民办高校评估中发现规律,找出民办高校在办学过程中存在的危机或可能出现的问题,督促民办高校各项工作正规化,办出特色和质量,实行督导目标管理与评估过程控制。为此,北京民办教育协会将相关数据进行统计汇编,对重要问题及时进行跟踪复查,督促学校改进,实现评估目标。尤其是民办高校如果在安全、卫生、诚信、财务、资质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评估领导小组将责令其限时进行整改,并成立了专门机构进行日常管理。例如,为确保民办高校安全工作落实到位,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牵头,联合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卫生局,在北京民办教育协会设立北京市民办教育安全稳定工作委员会,确立了专门机构协调、督察民办学校的安全、消防和卫生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亮点之五:把党的建设、思想政治教育、诚信办学以及资产和财务管理作为评估的重要指标 一方面,为了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充分发挥民办学校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根据民办学校的特点,评估明确规定了民办高校党组织的设置、思想政治教育的开展等内容,并确定为重要指标。这是落实中组部、教育部党组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维护首都民办高校的安全稳定的重要举措,也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民办高校党建工作进一步开展提供了量化的标准。另一方面,为维护民办高校举办者和学校、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引导民办高校健康发展,评估加强了对民办高校诚信办学、资产和财务状况的重点检查,这与教育部《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的精神高度一致。 亮点之六:评估结果分合格、黄牌、红牌 此次评估结论分为合格、黄牌、红牌三个等级,便于学生及其家长进行有效甄别和选择。评估结论与民办高校2007/2008学年的办学行为密切挂钩,对评估结论为红牌的学校,北京市各有关部门将在各自职权范围内依法作出处理;评估结论为黄牌的学校,可在一定期限内申请复评,若仍达不到合格要求,有关部门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整改期间停止招生活动;对评估合格学校,则根据其现有办学条件核定其办学规模,准予招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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