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

发布时间:2005-1-15 23:00:52 文章摘自:首都招生信息网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4]1号)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鲁招委[2004]2号)等文件精神,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继续全部采用远程网上录取模式,招生学校将通过网络方式用计算机审阅考生电子档案,完成录取工作。为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现代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各项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公正、公平、合理地选拔新生,特制定本意见。

  一、组织领导与机构设置

  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录取时,省招生委员会将成立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秘书行政、录取、督察信访三个组。

  秘书行政组:负责工作场所的后勤和安全保卫、宣传和文书收发等工作。

  录取组:录取组下设投档室、网络室、录检室、录取服务室等部门,负责与录取学校通讯联络、核查计划、投档、网络的安全运行、审核录取数据、发布录取信息、掌握录取进程、提供信息服务、统计有关录取资料、提供录取决策信息、整理邮寄新生录取表格,加盖印章并落实有关录取费用的收取情况等工作。

  督察信访组:负责检查监督招生工作人员执行招生政策和遵守招生纪律情况,接待来信来访。

  二、录取分数线的划定

  本科第一批院校按招生计划的1∶1.2全省统一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本科第二批院校先根据部属、外省省属和本省省属院校的本科计划划定省属线,然后对有市属大学的市根据市属计划划定市属统一线,济南、青岛两市单独划线(省、市分数线差原则上控制在20分之内);提前批军公院校本科面试、体检执行省属线,提前批的专科按省属线线下40分进行面试、体检、录取。本科第三批分数线根据生源情况和全省招生计划在本科二批最低控制分数线下采取同步平降办法划定。专科(高职)一批将在本科三批的基础上采取同步平降的办法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专科(高职)二批分数线将根据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划定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在线上由学校根据生源和计划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划线时,《山东省200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中所规定的需要降分照顾录取的考生将统盘考虑在内。

  艺术类本、专科文化控制分数线的划定:独立设置的省外本科艺术院校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专科(高职)分数线,在录取前报省招生办公室;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在山东省艺术类专业文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之内由招生院校分专业划定本、专科(高职)分数线,录取前报省招生办公室;其他院校艺术专业的本、专科文化控制分数线全省统一划定。

  体育类本、专科(高职)文化控制分数线分别按体育类本、专科(高职)全省招生计划1:1.3和1:1.5的比例划定文化控制分数线。
 
   高等职业教育对口招生,本科层次按有关类别招生计划1:1.2的比例、专科层次按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划定统一的文化控制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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